论矿山环境保护与绿色矿业和循环经济制度
1、国内外的实践证明,只有坚持矿业开发与环境保护并重,走绿色矿业之路,并在矿业开发中建立循环经济体系,提高矿产资源的利用效率,才能在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过程中,做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协调统一,实现社会经济健康和可持续的发展,达到“五个统筹”的发展要求。
2、严峻的形势,惨痛的教训,矿业经济如何发展,已到了不得不重新选择发展道路的时候,循环经济已成为矿业经济发展的必然模式。 加强矿产资源保护是促进矿业循环经济发展的有效措施 发展矿业循环经济,就必须加强矿产资源的保护。首先,要在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的大背景下。
3、因此,积极建设“绿色矿山”,寻求循环经济发展之路,是今后灵宝矿业的方向和目标,在今后的工作中,应坚持以下发展思路: 一是保护环境,走“绿色矿业”之路。
4、国务院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环境保护、发展改革、财政等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全国矿山环境调查评价结果,编制《全国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经专家论证后报国务院批准公布。
5、环境治理方式以预防为主,全过程控制。 循环经济及其特征表明其是一种先进的经济形态和发展模式,是实现矿产资源可持续开发利用的必由之路。
煤炭企业发展循环经济的思考与探索
在煤炭企业,一提到发展循环经济,首先就会谈到拉长产业链,诸如搞“煤———电———铝”或者搞“煤———电———建材”等等。似乎煤炭企业自己把开采出的煤变成电、铝、建材就实现了循环经济。
摘要:永煤、神火两集团通过发展循环经济,运用生态学规律来指导企业的经济活动,实现了企业经济效益最优、环境效益最佳、社会效益最大,增强了核心竞争力和抗御市场风险能力,保证了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循环经济”是由美国经济学家K.鲍尔丁在20世纪60年代提出的,指在人、自然资源和科学技术的大系统内,在资源投入、企业生产、产品消费及其废弃的全过程中,把传统的依赖资源消耗的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为生态型资源循环的经济发展方式。
...落实全国矿产资源规划发展绿色矿业建设绿色矿山工作的指导意见的指...
1、年12月发布的《全国矿产资源规划(2008-2015年)》明确提出发展“绿色矿业”,并确定了“2020年绿色矿山格局基本建立”的战略目标。2009年11月,以“绿色矿山”为主题的中国矿业循环经济论坛在山东召开。
2、从中央部门的角度来看,国资委2008年出台了《关于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持续推进国有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发布制度,落实企业社会责任工作。2010年,国土资源部《关于贯彻落实全国矿产资源规划发展绿色矿业建设绿色矿山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矿山企业要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全面开展绿色矿山建设。
3、国务院关于全国矿产资源规划(2016-2020年)的批复中明确要求,到2020年基本形成节约高效、环境友好、矿地和谐的绿色矿业发展模式。按照国家相关要求,31个省(区、市)以及市县级矿产资源规划对绿色矿山和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的目标任务和进一步细化落实。
绿色矿业发展
1、同时,在挖矿、加工和运输等整个生产链条的各个环节中,要加强环保管理,严格执行环保标准,对不合规的企业要进行联合惩戒和关停整治。最后,要加强政策引导,制定和完善绿色矿业的政策措施,引导企业进行转型升级、绿色发展,促进绿色经济和可持续发展的实现。
2、按照国家相关要求,31个省(区、市)以及市县级矿产资源规划对绿色矿山和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的目标任务和进一步细化落实。各省绿色矿山建设规划目标:除天津、上海和西藏等省外,其他28个省均在省级矿产资源规划中均明确提出了绿色矿山建设目标,规划期末,全国拟建设绿色矿山的数量约3万个。
3、完善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新建矿山要按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现有矿山应要按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进行提质达标,未达标的按要求进行整改,确保2023年底前全省持证在采矿山100%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
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部机关各司局、各有关单位: 发展绿色矿业建设绿色矿山的重要意义(一)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必然选择。
(一)加强生态用地管理,加快绿色矿业发展
1、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将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提出的“五位一体”整体布局和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必然对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带来重大影响。在土地资源领域,要加强生态用地管理,拓展土地宏观调控范畴。
2、发展绿色矿业、建设绿色矿山,关键在于充分调动矿山企业的积极性,加强行业自律,促进矿山企业依法办矿,规范管理,加强科技创新,建设企业文化,使矿山企业将高效利用资源、保护环境、促进矿地和谐的外在要求转化为企业发展的内在动力,自觉承担起节约集约利用资源、节能减排、环境重建、土地复垦、带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企业责任。
3、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开发与保护并重的要求,严格落实矿山开发环境影响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坚持水土保持和环保设施建设“三同时”制度,推进“绿色矿山”建设,防治水土流失和环境污染,保护矿山生态环境,走环境友好型、生态保护型的“绿色矿业”发展道路。
4、目前,全市矿山资源管理进入了良性发展轨道,2003年全国非煤矿山专项整治现场会在我市召开。第二,土地市场秩序整治。定期开展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对圈而不用、多占少用的工业项目用地进行全面清理,对该收回的项目用地,依法坚决收回,切实提高工业用地的集约程度。第三,城市地下水使用秩序整治。
5、为了贯彻实施科学发展观,规范矿山企业行为,加强行业自律,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推进绿色矿业发展,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和谐社会,实现《全国矿产资源规划》中确定的建立绿色矿山格局的目标,特制定绿色矿山基本条件。 依法办矿 (一)严格遵守《矿产资源法》等法律法规,合法经营,证照齐全,遵纪守法。